Selected Works of Mao Zedong 中文

Essay 049 · Volume II

[Unabridged] Telegram to the Yenan Mass Meeting Denouncing Wang Ching-wei and Supporting Chiang Kai-shek


Essay
049
Words
—
Reading
—
About this text
This essay has no standalone English rendering in the Foreign Languages Press Selected Works corpus used by this edition (it is an unabridged variant or an item not carried separately in that corpus). The Chinese original from the base text is shown below.

毛澤東:延安民衆討汪擁蔣大會通電

中文馬克思主義文庫 -> 毛澤東

延安民衆討汪擁蔣大會通電

毛澤東

【編者按:這篇通電在列入毛選的時候,題目改為《向國民黨的十點要求》。毛選所載的文章,基本內容沒有刪改,只把個別句子修改,例如刪除了“擁護蔣委員長”,或者“我國民政府”修改為“國民政府”,務求不再露出當時任何承認國民黨政府法統的含意。但是有趣的是這個通電的上款及下款所列的一大串名字或者團體、報章的名稱,都全部刪除。】

重慶國民政府林主席,蔣委員長,各院,部,會,中國國民黨中央黨部,本事委員會各部,國民參政會,反侵略大同盟,中蘇文化協會,戰地黨政委員會,生活書店,商務印書館,中華書局,青年記者學會,文藝界抗敵協會,中央社,國新社,大公報,新華日報,掃蕩報,中央日報,三民主義青年團,各省省政府,省參議會,省黨部,抗敵後援會,報界協會,各大日報,四川、雲南、漢中各大學,西安、柱林兩行營,各戰區司令長官,各集團軍總司令,全國抗戰將士,抗戰同胞均鑑:

二月一日延安討汪擁蔣大會,義憤激昂,一致決議,討伐汪精衛賣國投降,擁護蔣委員長抗戰到底。為挽救時局危機爭取抗戰勝利起見,謹陳救國大計十端,願我國民政府,各黨各派,抗戰將士,全國同胞採納而實行之。

一曰全國討汪。查汪逆收集黨徒,通敵叛國,訂立賣國密約,為虎作倀,固國人皆曰可殺。然此乃公開之汪精衛尚未語於暗藏之汪精衛也。若夫暗藏之汪精衛,則招搖過市,竊據要津,匿影藏形,深入社會,貪官污吏,實為其黨徒,磨擦專家,皆屬其部下,若無全國討汪運動,從都市以至鄉村,從上級以至下級,動員黨、政、軍、民、報、學各界,悉起討汪,則汪黨不絕,汪禍長留,外引敵人,內施破壞,其為害有不堪設想者。宜由政府下令,喚起全國人民討汪,有不奉行者,罪其官吏,務絕汪黨,投畀豺虎。此應請採納實行者一。

二曰加緊團結。今之論者不言團結而言統一,其意蓋謂惟有取消共產黨,取消八路軍新四軍,取消陝甘寧邊區,取消各地方抗日力量,始謂之統一。不知共產黨八路軍新四軍陝甘寧邊區,乃全國主張統一之最力者。主張西安事變和平解決者,非共產黨八路軍新四軍與邊區乎? 發起抗日民族統一戰線主張建立統一民主共和國而身體力行之者,非共產黨八路軍新四軍與邊區乎? 立於國防之最前線抗禦敵軍十七個師團,屏障中原西北,保衛華北、江南,堅決實行三民主義與抗戰建國綱領者,非共產黨八路軍新四軍與邊區乎?蓋自汪精衛倡言反共親日以來,張君勱葉青等妖人和之以筆墨,反共派、頑固派和之以磨擦,假統一之名,行獨霸之實。棄團結之義,造磨擦之端。司馬昭之心,固已路人皆知矣。若夫共產黨八路軍新四軍與邊區,則堅決提倡真統一,反對假統一,提倡合理的統一,反對不合理的統一,提倡實際上的統一,反對形式上的統一。非統一於投降而統一於抗戰,非統一於分裂而統一於團結,非統一於倒退而統一於進步,以抗戰、團結、進步三者為基礎之統一乃真統一,乃合理統一,乃實際統一。舍此而求統一,無論出何花樣,弄何玄虛,均屬南轅北轍,實屬未敢苟同。至於各地方抗日力量,則宜一體愛護,不宜厚此薄彼,信任之,接濟之,扶掖之,獎勵之,待人以誠而去其詐,待人以寬而去其隘,誠能如此,則苟非別有用心之徒,未有不團結一致而納於統一國家之軌道者。統一必以團結為基礎,團結必以進步為基礎。惟進步乃能團結,惟團結乃能統一,實為不易之定論。此應請採納實行者二。

三曰勵行憲政。訓政多年,毫無結果,物極必反,憲政為先。然而言論不自由,黨禁未開放,一切猶是反憲政之行為。以此制憲,何殊官樣文章。以此行憲,何異一黨專制。當此國難深重之秋,若猶不思變計,則日、汪肆擾於外,奸徒破壞於內,國脈民命,岌岌可危矣。我政府宜即開放黨禁,扶植輿論,以為誠意推行憲政之表示,昭大信於國民,啟新國之氣運,誠未有急於此者。此應請採納實行者三。

四曰制止磨擦。自去年二月倡導所謂“限制異黨活動辦法”以來,限共溶共反共之聲遍於全國,慘案迭起,血花亂飛。猶以為未足,去年十月復有所謂“異黨問題處理辦法”。其在西北、華北、華中區域,復有所謂“對於處理異黨問題實施方案”。論者謂己由政治限共進入軍事限共之期,言之有據,何莫不然。蓋所謂限共者,反共也。反共者,日、汪之詭計,亡華之毒策也。於是群情驚疑,奔走相告,以為又將重演十年前之慘劇。演變所極,湖南則有平江慘案,河南則有確山慘案,河北則有張蔭梧進攻八路軍,山東則有秦啟榮消滅游擊隊,鄂東有程汝懷慘殺共產黨員五六百之衆,隴東有中央軍大舉進攻八路駐防軍之舉,而最近山西境內復演出舊軍攻擊新軍並聯帶侵犯八路陣地之慘劇。此等現象,不速制止,勢將同歸於盡,抗戰勝利云乎哉? 宜由政府下令處罰一切製造慘案份子,並昭示全國不許再有同類事件發生,以利團結抗戰。此應請採納實行者四。

五曰保護青年。近在西安附近設立集中營,將西北、中原各省之進步青年七百餘人拘繫一處,施以精神與肉體之奴役,形同囚犯,慘不忍聞,青年何辜,遭此荼毒? 夫青年乃國家之精華,進步青年尤屬抗戰之至寶。信仰為人人之自由,而思想乃絕非武力所能壓制者,過去十年文化圍剿之罪惡,彰明較著,奈何今日又欲重蹈之乎?政府宜速申令全國,保護青年,取消西安附近之集中營,嚴禁各地侮辱青年之暴舉。此應請採納實行者五。

六曰援助前線。最前線之抗日有功軍隊,例如八路軍新四軍及其它軍隊,待遇最為菲薄,衣單食薄,彈藥不繼,醫療不備。而奸人反肆無忌憚,任意污衊,無數不負責任毫無常識之讕言,震耳欲聾。有功不賞,有勞不錄,而構陷愈急,毒謀愈肆。此皆將士寒心,敵人拊掌之怪現象,斷乎不能容許者也。宜由政府一面充分接濟前線有功軍隊,一面嚴禁奸徒污衊構陷,以勵軍心而利作戰。此應請採納實行者六。

七曰取締特務機關。特務機關之橫行。時人比諸唐之周興,來俊臣,明之魏忠賢,劉瑾。彼輩不注意敵人而以對內為能事,殺人如麻,貪賄無藝,實謠言之大本營,奸邪之製造所。使通國之人重足而立,側目而視者,無過於此輩窮兇極惡之特務人員。為保存政府威信起見,極宜實行取締,加以改組,確定特務機關之任務為專對敵人及漢奸,以回人心,而培國本。此應請採納實行者七。

八曰取締貪官污吏。抗戰以來,有發國難財至一萬萬元之多者,有討小老婆至八、九個之多者。舉凡兵役也,公債也,經濟之統制也,災民、難民之救濟也,無不為貪官污吏藉以發財之機會。國家有此一群虎狼,無怪乎國事不可收拾。人民怨憤已達極點,而無人敢暴露其兇殘。為挽救國家崩潰之危機起見,極宜斷行有效辦法,徹底取締一切貪官污吏。此應請採納實行者八。

九曰實行總理遺囑。總理遺囑有云:“餘致力國民革命凡四十年,其目的在求中國之自由平等,積四十年之經驗,深知欲達到此目的,必須喚起民衆。”大哉言乎,我四萬萬五千萬人民實聞之矣。顧誦讀遺囑者多,遵循遺囑者少,背棄遺囑者獎,實行遺囑者罰,事之可怪,寧有逾此?宜由政府下令,有敢違背遺囑,不務喚起民衆而反踐踏民衆者,處以背叛孫總理之罪。此應請採納實行者九。

十曰實行三民主義。政府與蔣委員長已三令五申,責成全國實行三民主義,

甚盛事也,顧言者諄諄,聽者藐藐,無數以反共為第一任務之人,放棄抗戰工作,人民起而抗日,則多方壓迫制止,此放棄民族主義者也。官吏不給予人民以絲毫民主權利。此故棄民權主義者也。視人民之痛苦若無睹,此放棄民生主義者也。在此輩人員眼中,三民主義不過口頭禪,而有真正實行之者,不笑之日多事,即治之以嚴刑,由此怪象叢生,信仰掃地。亟宜再頒明令,嚴督全國實行,有違令者。從重治罪,有遵令者,優於獎勵,則三民主義庶乎有實行之日,而抗日事業即建立勝利之基。此應請採納實行者十。

凡此十端,皆救國之大計,抗日之要圖。當此敵人謀我愈急,汪逆極端猖獗之時。心所謂危,不敢不告。倘蒙採納施行,抗戰幸甚,中華民族解放事業幸甚。追切陳詞,願聞明教。

延安民衆討汪擁蔣大會主席團毛澤東,王明,張聞天,林伯渠,吳玉章,王稼穡,康生,陳雲,鄧發,李富春,高崗,蕭勁光,張浩,張邦英,許光達,孟慶樹,譚政,唐洪晨,高朗亭,馮文彬,管瑞才暨全體民衆三萬人同叩東。

一九四○.二.一